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1.户口簿 ;
2.居民身份证 ;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身照片各两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申请(当事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初审——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那曲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处那曲县
联系电话:0896-3822217
嘉黎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嘉黎县
联系电话:0896-3632133
比如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比如乡土嘎
联系电话:08062-3622374
聂荣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聂荣县民政局
安多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处沈阳南路
联系电话:0896-3662257
申扎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申扎县民政局
索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索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896-3702149
班戈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吉江扎西南路
联系电话:0896-3672104
巴青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处达尔塘路
联系电话:0896-3612102
尼玛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尼玛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896-3712151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